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采购公告
重庆京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比选人)对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改造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参选人前来参与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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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元)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中选人数量(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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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改造 |
158000 |
/ |
1 |
不接受分包 |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22日到2026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内,投标人将法人营业执照、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发售表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0****@****.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按邮箱回复的收款码支付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用完成报名。
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未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参选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第二会议室。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9:30。
(四)比选开始时间:202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9:30。
(五)比选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第二会议室。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保证金。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选人,请各参选人注意查收邮件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参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参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七)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9733
地 址:重庆****新村
(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京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1051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泰山大道西段贝蒙盘古7幢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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