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单号 | RA26092000656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9-28 01: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9-28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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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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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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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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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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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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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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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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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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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型钢板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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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号:Q355P,型号:PU400*125*13,9m/根,热轧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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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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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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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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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GB/T 209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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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地址:江苏苏州市太仓市太仓港
二、保证金额度:0
1. 报价要求:
- 报价币种:人民币(元),采用固定总价报价,一次性报齐全部费用,不得漏项、暂估或选择性报价;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含出厂第三方检验、国内运输至指定港口仓库、出口包装、13%增值税税费及质保期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 报价内容:须包含物料单价、总价、交货期等信息, 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全称、原产地,作为入库验收和溯源依据。;
-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最小起订量:报价数量不得少于询单要求的采购数量;
- 供应商应确保所报产品为全新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 供应商须认真核价,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或乱报价。单项报价超过平均报价100%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 开标后原则上不接受报价更改。
- ***平台在线提交,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文件和报价表。
2. 交货要求: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
- 交货地点:国内指定仓库(太仓港或国内其他主要港口);
- 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
- 货物最终发往圭亚那铝矿项目现场,供应商须配合出口相关的包装要求。
3. 付款方式:
-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 20% 作为生产预付款。
- 到货款: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货物到指定港口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全额有效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65%。
- 质保金:剩余 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4. 质保期:
- 质保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港口之日起 18 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供方免费更换。
5. 包装要求:
- 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出口运输要求,适配远洋海运、海上转运及装卸,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 每捆悬挂产品标识牌,标明名称、型号、炉号、批号、长度、重量等。
- 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 验收标准:
- 供应商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文件;
- 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 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免费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 违约责任:
- 如经检验或使用发现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与报价规格型号不符,供应商须按合同总金额的10倍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不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 争议解决:
-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 其他约定
- 本询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其余事项签订合同时约定。
1 产品标准规范
本项目U型钢板桩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GB/T 20933-2021《热轧钢板桩》,产品生产、检验、尺寸偏差及技术参数均应符合该标准规定,主要产品参数如下:
1.1 材质牌号:采用Q355P低合金高强度钢板桩专用钢,具备良好的强度、韧性及抗形变性能,满足工程施工承载及耐久使用要求。
1.2 截面型号:PU400×125×13型U型钢板桩,有效宽度400mm,腹板高度125mm,腹板厚度13mm。
1.3 单根长度:标准单根长度9m,长度公差应符合GB/T 20933-2021的规定。
1.4 理论重量:理论单位重量为60.0kg/m。
2 力学性能技术指标
本批次Q355P材质U型钢板桩的力学性能应满足下表所列技术指标,相关参数须经出厂检验及第三方检测核验:
项目 / 技术指标 /备注
屈服强度 ReH /≥ 355 MPa /Q355P
抗拉强度 Rm /≥ 480 MPa /Q355P
断后伸长率 A /≥ 22 % /Q355P
单位重量 /60.0 kg/m /理论重量
3 随货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交货时,供方须随货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文件信息应与供货批次及实物完全一致,具体包括:
3.1 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应完整载明炉号、批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生产厂家及执行标准等信息,数据真实可追溯。
3.2 出厂检验报告:应包含尺寸、外观、力学性能等出厂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检验结论为合格。
3.3 产品合格证:应与供货批次对应,载明产品型号、材质、规格、生产日期及检验合格标识。
4 计量与签收结算规则
4.1 本批次U型钢板桩采用码头过磅方式计量验收,计量设备应经检定合格。
4.2 依据GB/T 20933-2021《热轧钢板桩》的规定,实际交货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不超过±5%。
4.3 磅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时,按合同约定对应单价正常结算货款。
4.4 过磅重量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时,供方应按对应钢材过磅单价(过磅单价=该型钢材合同含税总价÷该型钢材码头过磅重量),向买方补偿超出规范允许范围部分的对应货款差额。
5 专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5.1 资料核验
供方随货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应完整涵盖生产厂家资质、牌号、炉批号、化学成分分析报告、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且文件所载炉批号、牌号应与实物完全一致;资料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买方有权拒收。
5.2 外观质量验收
目视检查钢板桩表面,不得存在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分层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5.3 尺寸偏差验收
采用经检定合格的千分尺、卷尺、2m靠尺等计量工具实测,厚度、长度、宽度偏差应符合GB/T 20933-2021规定的允许范围;表面平整度采用2m靠尺检测,偏差不得超过5mm。
6 第三方检测要求
供方须提供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U型钢板桩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检测项目应覆盖材质、力学性能、尺寸偏差、等核心指标,检测结论为合格。
7 运输及转运防护要求
***平台由两艘运船相互转运,转运及运输过程中,供方应对钢板桩两端采取防撞保护包装,防止因碰撞导致端头或锁口变形,确保到场产品完好并满足安装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材销售或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6. 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相应的钢板桩生产资质和能力;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代理证明。 6. 报价时须上传: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 7. 具有外贸出口经验、能够配合出口包装及商检要求的供应商优先。 8. 接受采购方合同模板及评标规则。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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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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