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大张庄村垃圾清扫清运及公共厕所吸污吸粪等项目招标公告 | ||
| 来源 | ***平台 | ||
| 内容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张庄村垃圾清扫清运及公共厕所吸污吸粪等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78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70.46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项 2.2.建设地点: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张庄村垃圾清扫清运及公共厕所吸污吸粪等项目,标段内容:环卫一体化作业范围包含村内主干道清扫、生活垃圾收集入箱以及村内主要公共区域的保洁卫生、村内道路两侧杂草清理、村庄内垃圾干湿分离清运以及配备垃圾箱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运。详见项目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要求(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张庄村垃圾清扫清运及公共厕所吸污吸粪等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2.提供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真诚磋商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出具本单位任命书及社保证明。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声明函》。 9.股权结构认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需提供控股关系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ov.cn x.html)中下载提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该证明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认定该投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相关单位均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线上完成关注后,携带关注截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受权人身份证至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现金发售,现场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9:30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道****增1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9:30 开标地点:****道****增1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北辰区大张****中心,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31****788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增1号 联 系 人:孙文娟 电 话:022-****3599 电子邮件:__****@****.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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