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丁庄、龙河段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5〕444号(项目代码:2511-500230-04-01-6387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涉及丁庄溪河口至铁路桥两岸、龙河河口至高速公路桥两岸、治理河道总长3.5km,生态修复工程面积41.74万m²。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597.4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46.5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仅限于完成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轩(重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林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向老师 |
| 电 话: | 139****7554 | 电 话: | 187****692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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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丁庄、龙河段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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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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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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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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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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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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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3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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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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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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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2883501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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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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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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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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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50023020260610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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