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乌江电子航道图编制(CQS26C004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2日
项目概况:
“嘉陵江、乌江电子航道图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414 采购执行编号:50000022026003039
项目名称:嘉陵江、乌江电子航道图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20,800.00元
最高限价:5,520,8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采购品目 | 5,520,8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自身为中型企业,应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甲级业务范围至少具备海洋测绘,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业务类型为航道地形测量和水深测量、电子航道图生产制作和发布。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规定,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明确“海洋测绘乙级资质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故投标人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甲级业务范围至少具备海洋测绘。)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9月22日 至 2026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
方式或事项:
1.***网(www.****.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 月22 日)起五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 9月 22 日至2026年 9月30 日。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4****@****.com。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按获取方式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开标厅(地址:****路****号****广场)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厅(地址:****路****号****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心
采购经办人:袁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3563
采购人地址:****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路****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
项目联系人邮箱:54****@****.com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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