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史各庄镇/西李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含残值押金)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原李广占养殖用房及院落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73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经营性资产流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原李广占养殖用房及院落使用权(含残值押金) 二、流转对象: 1.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备独立民事行能力的村民,***网络竞价,须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提交承诺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地上物残值补偿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三、流转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宝坻区史各庄镇西李庄村原李广占养殖用房及院落 (二)标的面积/数量:标的占地6亩。地上建筑物面积3013.46平方米,为李广占投资建设 (三)坐落位置:西李庄村 规则的填写 东至:李德志设施农用地西至:西马各庄地边 南至:坑塘 北至:道路 不规则的填写 具体描述: 四、流转期限: 2026年5月1日至2041年4月30日,共计15年 (开始时间≤挂牌日期的须勾选、填写风险提示,同时须录入系统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41年4月30日,不满15年按1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五、转出用途:养殖业 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 7300元/年,阶梯价10元,正向竞价。每五年价格递增10%。 七、其他事宜: 1.竞价时间、地点、方法 竞价时间: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布时间为准。 竞价地点:***网站。 竞价方法:***网站竞价。 信息技术服务费:意向承包方需将100***网站(无论是否竞价成功,不予退还)。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3次交清承包款: 第一次流转金于签订合同当日缴纳2026年5月1日至2031年4月30日共计5年承包费; 第二次流转金于2031年5月1日之前,缴纳2031年5月1日至2036年4月30日共计5年承包费; 第三次流转金于2036年5月1日之前,缴纳2036年5月1日至2041年4月30日共计5年承包费。 竞价办法:***网站竞价。该项目地上物协议价格为1892595元。本项目建筑物残值押金1892595元,除建筑物建设方外,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前一次性缴纳建筑物残值押金。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同交易保证金一起原路退回,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转为建筑物残值补偿款。 若原承包户不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则地上物归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 2.竞价保证金 参与竞价人员需缴纳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保证金到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竞价未成功者保证金原数退回;竞价***网络竞价产生相关费用。 竞价承诺:如承包方违返本方案相关约定,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注意事项 (1)竞价完成三日内承包方一次性缴纳5年的承包费,并签订承包合同,逾期不签或中途反悔者,保证金不予退回,归发包方所有,***网络竞价。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自行支付。 (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及相关部门征收征用(包括清淤、架塔、修桥等占用)该标的,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赔偿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清除地上物,国家给予的征地费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合法的所属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标的被征用后,发包方退还已缴纳未到期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 (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及相关部门征收征用(包括清淤、架塔、修桥等占用)该标的,本合同终止履行,终止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照发包方要求清除坑塘所属物,届时如承包方未自行清除地上物视为放弃,归发包方处置。 (4)承包方在使用标的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维修费用及道路硬化等相关支出,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予提供水电供应。同时,承包方应对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负全部责任。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方完成地上物清理,逾期归发包方处置。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只能进行养殖,相关手续由承包方自行办理。承包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种树、挖鱼池、取土、卖土,不得进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不允许从事污染环境及违法乱纪的活动。在保留原有建筑物基础上,不允许再增加建筑物。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收回标的,地上物归发包方处置且已缴纳承包费不退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方受损,由承包方自负,与发包方无关。承包方养殖期间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7)承包期内,如发生纠纷,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8)承包费缴纳须严格依照双方约定时间执行,若承包方逾期未缴,且在发包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依法收回该标的资产,并另行启动发包程序。 (9)承包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该标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承包费。 (10)承包方应依法经营,若承包方违返依法经营约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处置地上物。 (11)意向竞价方在该标的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该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该标的状况及本方案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该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该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竞价成功方并承担因延误发包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12)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八、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天津市经营性资产转出申请书》为准。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7300元/年,其中建筑物租金为100元/年 、经营服务管理费为7200元/年,竞价产生的溢价部分按照0%为租金、100%为经营服务管理费进行分配。 2、若建筑物建设方竞得本项目,受让方需向村集体支付经营服务管理费,建筑物归建筑物建设方所有。 3、若建筑物建设方以外的意向受让方竞得本项目,受让方需向建筑物建设方补偿建筑物残值1892595元,建筑物无偿归村集体所有,受让方仅需向村集体支付经营服务管理费。 4、意向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并考虑上述条款内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本项目成交后不得以建筑物残值补偿问题为由拒签合同。 【建筑物残值押金】 本项目建筑物残值押金1892595元,除建筑物建设方外,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前一次性缴纳建筑物残值押金。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同交易保证金一起原路退回,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建筑物残值押金转为建筑物残值补偿款。 | ||
| 受让方条件 | 1.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备独立民事行能力的村民,***网络竞价,须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提交承诺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地上物残值补偿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 ||
| 转出用途 | 养殖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88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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