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6年成都营业部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车载定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13939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根据《关于双流机场活动区运行车辆加装及改造车载定位设备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办理车辆准入均需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定位设备,并纳入双流机场车辆人员管控系统统一管理。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符合附件《双流机场加装车载定位终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将成都双流机场机坪管委会要求的车载定位终端、车载视频行驶监控及驾驶行为分析设备、网络通讯设备等相关产品及软件安装到国货航西南大区成都营业部现有的6辆内场通勤车辆以及未来新增的内场通勤车辆,并按照成都双流机坪管委会相关要求将数据信息接入其车辆人员管控系统。
4.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06-30之前;交付或实施地点:成都。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定位数据与视频数据能够与国货航成都货站现有VPT500***平台进行数据互通(须提供应用案例),并能够完成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管理系统对接实时共享车载定位数据;2)***网,均需要使用专线点对点传输,***平台软件与双流机场、空管1.8G专网、***网间的专线链路调试;3)可支持空管1.8G***网进行视频实时传输,具备后台系统实时远程查看、调取视频功能;4)需提供所有软件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装、拆装、调试、培训、上线、转维等相关工作的集成服务;5)确保提供高标准制作工艺、高可靠性、高可用性、高可维护性的设备整机及配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机箱、主板、摄像头、存储卡等,应保证产品完整性;6)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包服务(包退、包换、包修),保证所有设备在质保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均是原厂家提供的、未使用的和未经修复的;7)若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且24小时(含)内无法通过更换配件恢复,供应商需在24小时(含)内提供备机服务,备机配置不得低于故障设备配置;8)需提供培训服务,以保证使用相关人员能熟练操作各个设备及后台软件。供应商还应免费提供相应的现场指导服务(免费提供);9)在接到订单之日起于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地点,并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整体实施等全部工作;10)可提供7*24小时响应及成都市内24小时上门保修服务,同时明确双方权责、产品权属及违约责任。
6.验收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并把数据接到双流机场车辆人员管控系统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网http://www.****.gov.cn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八)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核心产品(车载定位终端、车载视频行驶监控及驾驶行为分析设备等)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 |
| (九)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 (十)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项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车载设备销售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订单关键页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清晰体现出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本项要求的合同关键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签字页相关信息等证明材料,敏感信息可脱敏)。 |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同等价格标准下,优选提供综合服务最优的供应商。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需采购的内容,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是本项目核心产品(车载定位终端、车载视频行驶监控等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资质文件。 | |
| 8.提供至少1项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车载设备销售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订单关键页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清晰体现出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本项要求的合同关键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签字页相关信息等证明材料,敏感信息可脱敏)。 | |
| 9.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
(二)合同形式:签署三年期框架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人按需求情况下订单,最终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下达订单数量为准,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三)交货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四)交付要求:货到项目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使用条件。投标人必须负责运送至招标人使用现场的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费用(含试运行及使用操作培训),该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五)质保期:采购设备质保期应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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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55/wDnM_50BMqitpwL5P5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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