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港赣榆运输服务采购方案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南延伸段一期工程扫浅疏浚及航标工程运输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FWFA00000112192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本次运输服务采购需要中标人按下表中的参数和数量要求提供运输设备:
采购标的内容如下:
技术服务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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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输服务 |
疏浚土方的运输服务 |
项 |
1 |
注:①需要运送的土方总方量约为19万方,运距3.5公里。
②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并确保提供的服务,满足甲方要求。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 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周期为:
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出现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的情况,报价人同意甲方进行延迟支付。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19日(共5日)
***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6年9月19日——9月24日(共5日)
***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cn )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500.00元(人民币 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
“ 收 XX 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 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投标担保要求明确如下,接受电汇保证金、银行保函、***平台保函三种担保方式,其余形式担保一律无效。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不得增设索赔前置条件及限制性条款。保函所载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等关键信息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账户名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 以现金(电汇、 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 10%收取, 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500元
支付方式:根据系统短信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在“***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缴费情况,5***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获取发票;
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发布10天内完成缴费;
未及时完成缴费违约责任:要求时限内未完成缴费的,系统将限制后续合同签订。涉事中标单位违约一次的将拉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2次的拉入集团“黑名单”。
九、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综合评标法 ☑最低价评标法 ☐其他
本次招标☐ 不设置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设置控制价为1850000.00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超出控制价总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路****号
联系人:王冬
电话:139****9059
十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
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人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他/。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不划分包件;
3.标书费用:购买标书收取费用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备注内容为“ 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标书费(连云港总项目部)”。
付款账户名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交货/完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甲方指定地点
7.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8.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10.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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