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供方: 沈阳博雅恒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6-11签订的《 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服务》(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000-10527-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调整支付比例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现调整为:
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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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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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沈阳博雅恒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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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05/Ctihup4BLRKCxEZfxAX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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