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0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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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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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江门市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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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情况 |
(一)业主单位: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地点:江门市蓬江、新会辖区,共5处下沉式隧道; (三)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0-***8995, 联系地址:****路****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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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本项目为实施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建设,在指定5处下沉公路隧道完成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等全部工作。工程质量须满足国家、省交通安防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须实现隧道水位监测预警功能。项目总工期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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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一)单位资质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具备交通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实施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施工机具、专业技术及施工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现场负责人具备交通设施施工管理经验; 2.配备专职安全员,落实公路占道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交通疏导、围挡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施工团队人员稳定,能响应项目工期节点要求,服从业主现场管理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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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
1.项目概况:为强化公路桥涵隧重点部位涉水安全风险管控,防范涉水安全事故,实施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建设项目。首批实施5处下沉式隧道,点位:江门大道蓬江段(国道G240线)江桥路下沉隧道、白沙下沉隧道、龙湾下沉隧道;江门大道新会段(省道S270线)江门站下沉隧道、银湖下沉隧道。 2.服务内容:完成江门市辖区内5处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建设项目: ①设备供货: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水浸雷达/液位传感器、自动感应水浸交通指示屏、配套线缆、供电、防雷接地、控制系统全套设备材料; ②设计及现场安装:结合现场实际,完成5处下沉隧道自动感应预警设施方案设计;完成隧道现场设备基础、传感器、杆件、管线敷设、设备安装、接地防雷施工; ③系统调试:完成水浸感应与交通指示屏联动调试,实现水浸深度分级自动触发预警提示; ④交通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公路占道施工报备、现场围挡、交通疏导、安全警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 ⑤试运行、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配合; ⑥质保期内设备维修、故障处理、定期巡检等质保服务。 3.服务金额:本项目工程全包总价上限为人民币98万元整,报价超98万元财政预算上限,直接否决投标资格。报价包含方案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交通导改、安全文明施工、检测、竣工资料、税费、质保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 4.保密要求:施工全过程对项目点位、现场数据、技术资料做好保密;完整编制竣工图纸、设备资料、检测调试记录等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移交业主归档。否则,由于服务商的过错导致上述信息泄密的,服务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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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
履行地点:江门市蓬江、新会辖区5处下沉公路隧道现场; 履行方式: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完成方案设计、设备供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保全流程工作,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完成项目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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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取方式和计价标准 |
1.公开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2.报价方式:报项目全包总价(含各隧道单价)。 3.计价标准:本项目采用全包总价计价,报价包含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交通导改、安全文明施工、检测、竣工资料、质保、税费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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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工期:接到进场通知后开工,总工期40日历天;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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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1.验收时间:施工完成、试运行合格后,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业主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程序: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本采购需求,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水浸感应-指示屏联动功能正常,安全文明施工落实到位,竣工资料完整齐全,系统运行稳定,达到使用功能要求。 4.验收不合格的判定标准:未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设备联动功能不达标;工期严重滞后;竣工资料缺失;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施工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若拒绝整改或拒不履行合同,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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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第一期:完成采购程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 2.第二期: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完成方案设计和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整移交全部竣工资料,质保手续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合同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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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施工单位未按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工期延误相应违约责任;施工质量不达标,需无偿返修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3.施工单位做好公路占道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业主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的,承担逾期付款相应责任。 5.双方可约定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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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和 解决争议方式 |
1.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 2.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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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响应要求 |
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4日17:30时前,提交纸质书面响应文件完成报名响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8995。 联系地址:****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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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业主单位、中选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友好协商拟定合同。 2.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的内容一致。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即表格中的序号1-11)。 3.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附件下载:
- 江门市隧道水位监测预警设备建设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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