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3205832602040001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高投复〔2026〕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昆山高新区明星路新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明星路,东起万汇路,西至朝阳路
2.3 工程类型:市政道路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工程(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1438.7m,机动车道面积约21334m2,人行道铺装约2631m2;雨污水管:d600-d1500钢筋砼管约1443米,DN300-DN400HDPE缠绕管约1337米;污水管de450 PE直壁管366米。桥梁工程:新建1*22m预应力空心板梁赵厍江桥,面积413.6m2;上跨华娄江桥桥面系改造及病害维修加固,面积238m2;路灯及交通设施:路灯及共杆路灯约104套,机动车信号灯及人行信号灯约11套,以及交通标志标牌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01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监理(道路、桥梁、雨污水、路灯、交通标识标牌等)
2.7 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
☑3.4.2其他:(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4)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https://****.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广场
联系人:许娟 联系人:迟富伟
电话:0512-****1012 电话:0512-****2999
传真:/ 项目负责人:王燕
邮编:215300 传真:/
电子邮箱:__****@****.com 邮编:215300
电子邮箱:59****@****.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昆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9286
10.3异议渠道
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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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898/R6X4H6EBMqitpwL5QN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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