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关于10月工程结算审核 的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08 09:11:41】
****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关于10月工程结算审核 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信息
1.投资项目代码:001
2.投资项目名称:10月工程结算审核
3.建设规模及内容:永康市胡店区块D-5地块场地整平及围墙工程、老财政局停车场改造工程、****城街道F13-13-1、南苑片区NY10-03地块临时围墙工程、****城、A-02地块围墙工程
4.项目建设地点:
5.项目属地:永康市
6.服务范围:结算审核
二、中介服务需求:
1.服务时限:20天
2.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按《****中心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服务内容:结算审核
4.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5.比选方法:合理低价法
6.报价区间:60.0下浮率—40.0下浮率
7.备注:
三、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四、报价人条件:
***网,***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编审人:需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证
2.其他条件:审核费用最高限价计算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40%-60%,不足 2000 元按 2000 元计。
、审核单位的原因导致误差率按以下条款进行扣款:(1)工程财政造价二次复核误差率在2%至3%(含)的,扣回编制费的30%;(2)工程财政造价二次复核误差率在3%至5%(含)的,扣回编制费的50%;(3)工程财政造价复核误差率在5%以上的,扣回编制费的100%,并不在列入抽签候选名单。
审核单位的原因造成延误:(a)超期5天扣除总费用的50%;(b)超期10天扣除总费用的80%;(c)超期15天,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审核费用在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10-10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138****9282
项目委托单位:****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2026-10-08 09:11:41
附件:比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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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开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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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 |
10月工程结算审核 |
2026-10-08 09:11:41 |
2026-10-10 17:00:00 |
60.0下浮率 |
40.0下浮率 |
公开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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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894/S1AWGaEBni4p5U9X9G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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