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绩效评价服务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科【2026】4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4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决定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2025年4月,河北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公路主通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示范区域,成为全国12个入选省市之一。方案以京津冀-粤港澳主轴、京津冀-长三角主轴、京哈走廊、京藏走廊为骨干,总体形成“两轴两廊”通道布局。规划建设示范通道总里程约244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约1701公里,普通国道约742公里。围绕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四方面15个任务场景,打造场景连续、***网。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文件要求,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对纳入支持的示范区域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终期绩效评价,包括省级自评和部级评价,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挂钩。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价,重点从组织实施、完成情况、实施效益、创新引领、示范推广等方面进行评价,每年将上一年度进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书面报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在对省级自评价报告进行符合性审查基础上,对于横向比较的指标进行评分;视情况通过抽查等方式对部分示范区域省级自评价情况开展再评价。
2.2服务内容: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绩效评价管理的规定基础上,依据《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绩效评价相关要求,进行绩效评价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制定河北省数字化转型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对照绩效指标研究制定分解指标,并对各项绩效指标的统计计算方法提出合理方案。
(2)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附件4、附件5相关要求,开展技术咨询、政策解读、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和管理部门开展项目自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编制各项目自评价报告。
(3)结合既定绩效评价指标和应用场景,围绕组织实施、完成情况、实施效益、创新引领、示范推广等方面开展年度和终期绩效评价分析(含定性和定量评价),编制省级年度和终期绩效评价报告。
(4)协助完成交通运输部抽查复核相关工作,包括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现场核查等。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绩效评价服务。绩效评价服务范围为按照交通厅《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建设程序批复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包括《河北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公路主通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报部文件项目和实施期间交通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调整方案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绩效评价及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评价有关要求进行。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指按照交通厅《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建设程序批复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终期评估止。预计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止,最终以实际通过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终期评估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09:0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在开标时***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孙华月,联系电话:0311-****631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0311-****206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路****号 地址:****街****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孙华月 联 系 人: 刘鹏
电 话:0311-****6317 电 话:0311-****2062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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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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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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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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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了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公路交通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或公路交通信息化咨询服务项目,或省级数字化转型升级咨询服务项目。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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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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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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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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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智能交通相关专业。主持过1项公路交通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或公路交通信息化咨询服务项目,或省级数字化转型升级咨询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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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5 |
至少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或智能交通或交通信息相关专业。参与公路交通数字化或信息化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 |
注:附录2和附录4中的公路交通数字化咨询项目和公路交通信息化咨询项目是指:公路领域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企业委托开展的数字交通、公路交通、智慧交通、信息化等项目的咨询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应至少包含上述内容之一;省级数字化转型升级咨询项目是指:在交通数字化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企业委托开展的公路交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方案编制、标准研究、绩效评价等咨询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上述服务内容之一。试点省份包含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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