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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区域现金处理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盐城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盐城大丰区域现金处理中心项目
项目预算 9808.63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许钟 137****1948 刘女士 183****9876 袁先生 157****9911
代理机构 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心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中心项目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大政服备〔2026〕2297号批准建设,****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城市大丰区东宁路东侧、南翔大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59㎡。****楼、3层金库配套相应的门卫及设备用房及地面停车位等配套基础设施等。容积率≤2.0,绿地率≥10%,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36米。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满足地方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9808.63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55日历天。

设计周期:45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机构、专家、招标人及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以监理开工令为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终)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必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装配式建筑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合同、交底会相关要求,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除外);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设备选型设计并编制详细的技术规格书、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绿建节能、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驻场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施工总承包:本次工程总承包****楼、三层金库配套相应的门卫及设备用房及地面停车位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装饰装修和相关智能化安防系统以及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所有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的工程施工项目并确保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工程建设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及相关部门各项规定办理工程施工手续及质量、安全监督、监察备案,同时接受各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检查、监督,服从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其他专项咨询单位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2.2.3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区的质量管理相关规定采购,所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应在建设单位规定的品牌范围内(如部分未规定品牌,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和养护期内的养护)。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开业运营前的相关验收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以上三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b.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a.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b.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 年 9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设计服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本招标文件所称"安保库房类公共建筑",是指以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涉案财物、文物档案、枪支弹药等高价值或高安保等级物品保管为主要功能,并设置实体防护(防撬、防钻、防爆、防火)要求的库房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库、****中心、保管箱库、公安涉案财物保管库、押运交接库、文物库房、档案馆特藏库、****中心核心机房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年 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设计服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采用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保库房类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本招标文件所称"安保库房类公共建筑",是指以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涉案财物、文物档案、枪支弹药等高价值或高安保等级物品保管为主要功能,并设置实体防护(防撬、防钻、防爆、防火)要求的库房类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库、****中心、保管箱库、公安涉案财物保管库、押运交接库、文物库房、档案馆特藏库、****中心核心机房等。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本招标文件所称"全现浇或者六面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1.7要求“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且底板、四周侧墙、顶板整体现浇形成封闭箱体的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 2026年 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包含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自 2024 年 9 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9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

https://****.gov.c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26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 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平台---****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gov.cn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gov.cn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平台完善资料,***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

  •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gov.cn)、***网(http://www.****.com.cn)、***平台(https://****.gov.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19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楼

联系人:顾萍萍

电话:0515-****2258拨9转821

邮箱: 9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5-****0718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城市公共资***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评标结果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不足7名时,按本章4.6.2条款规定执行。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按开标记录表顺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0分

其他评分因素: 0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5.5%、6%、6.5%、7%,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 “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上述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4分)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5.5%、6%、6.5%、7%,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评标办法中评标价均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 “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98页,建议每个评审要点不超过 14页,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 分。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2.项目团队配置:

建筑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3 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5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2 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2 分。

造价负责人(1 名):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3 分。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中如专业负责人兼任多个专业的,按一个专业计。)

注:1、本项评分中注册执业资格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职称所涉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中列明所提供的人员明细及相关资料。

2、评标办法中的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含同级别)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4、未按上述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得相应分数。

5、同时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从 2026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包含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原件扫描件)

2.2.4(6)

其他评分因素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15分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9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人

5.2.1

定标标准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如下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

(1)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评判。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

(3)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4)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四项定标标准进行评判,最优的得5票,其次4票,以此类推,排名第5以后的得0票。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1. 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 设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工程总承包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设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组建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评标程序

4.1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4.1.1 初步评审

4.1.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1.4投标人出现本章“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2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4.1.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A。

4.1.2.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C;

4.1.2.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D;

4.1.2.5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F;

4.1.3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A+C+D+F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4.2第二阶段评审

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所有单位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4.2.1初步评审

4.2.1.1投标人出现本章“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2.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4.2.2详细评审

4.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B。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本章第4.1.4款规定。

4.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对于工程总承包报价的评审,应当将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合成一个总投标报价评审。

4.3评标过程计算要求

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4.4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A+B+C+D+E+F

投标人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B

4.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4.6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4.6.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B)款规定,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4.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4.7评标争议处理

4.7.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4.7.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7.4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5.定标程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5.1定标委员会

5.1.1定标委员会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5.2定标标准

5.2.1定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3定标方法

5.3.1定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4确定中标人

5.4.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5.4.2定标****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5.4.3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6.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的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6)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设计文件(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2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7)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30)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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