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9国道余姚姚北大道至上虞界新建工程(东海大道迎凤路至甬绍界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8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5〕10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5〕5000106号批准;余姚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大道迎凤路至甬绍界段配套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2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5〕146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以余交工〔2025〕2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 主体工程概况:
主体工程位于余姚市临山镇和黄家埠镇,起点位于姚北大道与迎凤路交叉口以东140 米,起点桩号K219+000,路线由东向西,依次途经临山镇、黄家埠镇,先后与迎凤路、临山互通连接线、高夹线、兰风大道等公路平面交叉,终点接329 国道上虞段,终点桩号为K224+415.967。路线全长约5.416公里,其中迎凤路至临山互通连接线段为老路改造,长度约1.76公里,临山互通连接线至上虞段为新建道路,长度约3.65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设双向六车道。全线设平面交叉口5处,****道****处。全线均采用沥青路面,新建桥梁116.5米/3座。
2.2.2 配套工程概况:
配套工程为余姚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海大道迎凤路至甬绍界段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合沿线慢行交通需求配套建设主体工程新建段行车道两侧的侧分带、人非道、土路肩及对应宽度范围内的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包含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9.36亿元,建安费约4.87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7.84亿元,建安费约3.55亿元;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1.52亿元,建安费约1.32亿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329国道余姚姚北大道至上虞界新建工程(东海大道迎凤路至甬绍界段)跟踪审计服务。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施工阶段正式开工起至正式竣工验收前的投资经济活动,对项目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征地拆迁、综合管线迁改等单位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资金等经济活动均属审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2标段划分
本次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GZSJ标段。
2.4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4.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招标文件需要按本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
4.3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平台(www.****.com)”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平台”的账号注册。
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要求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项目报名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信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将被拒绝。)
③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项目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乐采
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
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责任自负。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www.****.com)”。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 最高投标限价
GZSJ标段:跟踪审计服务费为1393998元。
7.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7日10: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3.形式(以下任一一种即可):
(1)保险保单: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足额保单,保单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
(2)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足额担保,保函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
(3)其他: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直接额缴入下列账户,投标人应在保证金收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53393081
开户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
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329跟审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4-****286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久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西区
联系人:余泉 电 话:0574-****56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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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表--329跟踪审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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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831/vgvDoqABLRKCxEZfWoc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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