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G319线甘溪桥拆除重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14
采购人(全称): ****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世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G319线甘溪桥拆除重建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431222000014-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全桥拆除重建,长8m、宽10m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实心板,U型桥台+扩大基础,C40防水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
(5)项目经理:谢军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8222.00元
大 写:玖拾贰万捌仟贰佰贰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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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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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湖南世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沅陵县G319线甘溪桥拆除重建工程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928222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合同履行日期: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后,到业主签发交工验收
证书。
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境内4、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50%,乙方申报计量,甲方根据验收合格工程量的60%申请财政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按照结算审核金额支付总额的97%,剩余3%质保金在1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予以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9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中心
9、合同主体
甲 方: ****中心乙 方:湖南世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仁 法定代表人:周旭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1599 电 话:151****7777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帐 号:4305016275360000052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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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溪桥合同协议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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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830/dQuDn6ABLRKCxEZfQ0k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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