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出行车辆租赁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出行车辆租赁(第三次)
2.项目编号: FJDH-2026-第01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价(元): 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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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年度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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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行车辆租赁(第三次) |
1.00 |
25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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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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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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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按该通知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若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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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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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6年9 月 22日起至2026年 9月29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 10月 9日9:30止,开标地点:****路****号。
8.采购人:福****中心
地址: ****路****号
9.代理机构: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联系人: 黄先生电 话:139****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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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808/CUnOwqABni4p5U9XXjp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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