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教育学院)后勤保障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Y2026WB-GK11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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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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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校(教育学院)后勤保障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
第一名 |
新疆众合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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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新疆众顺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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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2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教育学院)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路****号
联系人:魏刚强
电 话:0991-***67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石洋
电 话:0991-***6627
电子邮箱:30****@****.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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