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昆明市二环、昆玉高速(入城段)定期检测以及市域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评估、对地方为主体修建高速公路抽样复检等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昆明市高速公路检测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技术性公共服务,三级目录为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目录代码为A1701。
二、预算资金
2026年昆明市高速公路检测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50万元,其中二环(及地面桥)检测45万元、昆玉高速(入城段)检测50万元,市域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评估和对市级为主体修建的高速公路进行抽样复检55万元。2026年度内启动项目资金需求为72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6〕1号),从部门预算项目“昆明市高速公路检测专项资金”中列支,剩余78万元尾款拟在后续年度进行申报安排。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内容
项目主要对二环(及地面桥)、昆玉高速(入城段)部分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并对31条市域高速公路进行公共服务评估(路域环境评价)、对13条市级为主体修建的高速公路进行抽样复检。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检测内容、检测结果及技术状况评定、病害统计、病害成因分析、处治工作建议等内容,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专家综合评审。
五、承接标准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及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有关要求,检测结果满足采购人充分掌握昆明市二环桥梁等技术状态及运行情况,为维修计划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成果符合招投标文件及中标合同有关约定。
八、服务期限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2026年昆明市高速公路检测项目的全部工作。
九、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2026年度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5%,剩余55%尾款拟在后续年度进行申报安排。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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