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项目名称 | ****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先行标剩余工程建筑l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二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Z11-440601-2026-0039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中心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先行标剩余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二次招标)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Z11-440601-2026-0039-001-2026-01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先行标剩余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二次招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9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第57页:(3)保险期限届满后,且本工程所有理赔案件结案完毕及乙方提交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后,根据经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审定的本次投保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轨道工程及由上述工程引起的改造工程等项目合同结算金额(含调差)中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工实名管理费、税费等为依据结算尾款。
——最后一期缴费约定仍不符合金融监管关于每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以及最后一期应在保险到期前30天的规定。
答:本项目保费暂按工程概算价计取,最终保费以政府/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据实结算。为保障甲乙双方公平,需待保险期满、理赔案件全部结案、结算资料完整提交并审定后,方可确定最终保费金额并支付尾款。
问题2:招标文件第73页:建筑/安装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起保日零时起28个月且本工程所有单位工程完成验收和保单遗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为止。本期间如需延展,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关于建筑安装期的约定,如28个月到期后未完工,后续延期是否加收保费?
答:根据工程量/工作量调整保费,其他情况不调整保费。
问题3:招标文件第75页:保险标的物及保险费确认标准本合同项下的保险标的物范围、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及对应保险费,均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24时按该时间点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展状态进行标定。
——考虑保障范围,是否可以理解为保单起保时间为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24时。
答:保险起保日以保单约定时间为准。
问题4:建安一切险保险期限包含施工期28个月和保证期24个月,雇主险的保险期限也要涵盖保证期吗?
答:雇主险保险期限同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期。
问题5:雇主责任险是否为记名投保?
答:雇主责任险不记名或者记名均可,具体投保方式可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商议。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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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城****大厦 联系人:李帅、李超 联系方式:0757-****8827 2026年9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路****号11层 联系人:柯忠德、周幸怡、王泽遥 联系方式:0757-****1780 2026年9月15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盖章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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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687/dZgLpKABMqitpwL550t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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