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和道路运输组织研究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含税费等费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深入调研国内外一体化出行、道路运输组织发展现状,全面分析出行衔接、换乘服务运行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当前我省一体化出行服务、道路运输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研究提出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目标、发展思路、组织模式、运营模式等。
(三)研究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与道路运输组织配套保障机制,从协同管理、标准规范、数据共享、监管评价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实施路径及可落地对策建议。
(四)编制形成《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和道路运输组织研究》报告,探索推出广东省一体化出行服务试点产品。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中,供应商所接触到的采购人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以及为采购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供应商均负有为采购人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二)进度要求
从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三)成果要求
1.《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和道路运输组织研究》报告,纸质报告5套,电子版1份;
2.探索推出广东省一体化出行服务试点产品成果。
(四)团队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明确任务和分工,共同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路****号2501室)
接收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0763。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3日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综合运输体系下一体化出行服务和道路运输组织研究项目》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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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6824/fkWpqaABni4p5U9XUYo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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