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上海市长宁区****中心月第一次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HCG20260909047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长宁区****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并委托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9)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0)应答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应答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2)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违反“应答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5)接受代理商应答的,应答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函。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18点00分~2026年9月17日18点00分内,登****中心(https://www.****.com)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申请,按网站要求操作,待代理机构确认后,即可登****中心平台(https://www.****.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如遇问题联系代理机构电话 199****1270。
提醒:***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登****中心平台(https://www.****.com),下载招标文件。需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中心平台首页“CA认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未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22日10:00。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招标采购存储服务投标辅助管理工具。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截止时间当天应答人需到现场完成谈判及再报价流程,请应答人准备好充足的时间。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采购存储服务投标辅助管理工具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心平台(https://www.****.com)、***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长宁区****中心
地址: ****路****号
邮编:200042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62****50
招标代理机构: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地址:****路****弄3****中心
邮编:200333
联系人电话:陈晓栋 199****1270
电子邮件:mi****@****.com
收款人名称: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
账号:436481011273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信息:
附件.docx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620/tUM4n6ABni4p5U9XxLB9.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