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依序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中标人:吉林省鑫宏昌路桥有限公司
本项目依法完成招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原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人吉林省鑫宏昌路桥有限公司确定为中标人。
二、原中标人被取消资格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就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能够从2026年7月3日公示的道路工程撤离一事,向原中标人吉林省鑫宏昌路桥有限公司书面发出告知函。原中标人在告知函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既未书面告知能否撤离,也未如实书面说明原因。据此,依法认定原中标人吉林省鑫宏昌路桥有限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三、依序顺延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顺延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决定
鉴于原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已不具备中标条件,现依法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白山市和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350,079.61元)为本项目中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后续事宜。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不符合中标条件,则依法继续依序顺延;如无其他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大街****号
联系人:刘经理 张工
电话:0439-***7766;155-6799-9059
2026年10月14日
本公告来源****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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