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1号补遗书 一、招标公告3.8条款、3.10条款、4.3条款修改为: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布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若行业专项规定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按从严原则执行,应不少于3人。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2日。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款、3.4.1条款、10.1条款修改为: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15点00分。 3.4.1条款 投标保证金:户****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其他说明:以“***平台”生成的信息为准 10.1条款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⑧其他: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106061072元)且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三、修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4198600元。 四、更新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具体以最新的清单附件为准。 五、补充本项目的施工图,具体以补充的附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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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51/yD5VeqABni4p5U9XM8k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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