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研发及生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研发及生产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审批局以廊广审批投备字〔2026〕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415.889238万元,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147.56㎡(约合30.22亩),总建筑面积为17998.81㎡,项目建设五栋厂房、消防水池、地上车位、道路及堆场、分布式光伏系统、燃气混动热泵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六台膜机组生产设备等。
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经济开发区内,南至嘉禾麒麟门窗项目东至好面缘项目西至干渠北至畅祥南道。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455.88923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8415.88923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2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04日至2027年7月26日(以上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3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1)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可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一项业绩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不作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1)财务要求:具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30日17时30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负责人:宋雪微,项目负责人电话:150****323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6-***8662
电子邮箱:gy****@****.com
9.其他公示内容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经济开发区物华道南侧伟业路东侧经开企业服务岛4#楼三层308室,联系人:张西利,联系电话:151****1165,电子邮箱:28****@****.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路****号****大厦;项目负责人:宋雪微,项目负责人电话:150****3238;电子邮箱:13****@****.com。
10.3****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中心,电话:0316-***0616。
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研发及生产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审批局以廊广审批投备字〔2026〕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415.889238万元,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147.56㎡(约合30.22亩),总建筑面积为17998.81㎡,项目建设五栋厂房、消防水池、地上车位、道路及堆场、分布式光伏系统、燃气混动热泵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六台膜机组生产设备等。
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经济开发区内,南至嘉禾麒麟门窗项目东至好面缘项目西至干渠北至畅祥南道。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455.88923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8415.88923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2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04日至2027年7月26日(以上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3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1)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可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一项业绩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不作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1)财务要求:具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30日17时30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负责人:宋雪微,项目负责人电话:150****323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6-***8662
电子邮箱:gy****@****.com
9.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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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廊坊中元智谷产业园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经济开发区物华道南侧伟业路东侧经开企业服务岛4#楼三层308室,联系人:张西利,联系电话:151****1165,电子邮箱:28****@****.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路****号****大厦;项目负责人:宋雪微,项目负责人电话:150****3238;电子邮箱:13****@****.com。
10.3****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中心,电话:03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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