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安资本在管基金某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FJAHZAZB2025082500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31日
开启日期: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响应总报价:277000.00元
基础代理费:58000.00元
风险代理费:7.3‰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响应总报价:180000.00元
基础代理费:68000.00元
风险代理费:6‰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响应总报价:231000.00元
基础代理费:63000.00元
风险代理费:5.6‰
公 示 期: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与宿****中心,联系人:洪琼怀,联系电话:0551-****0582。
三、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与宿****中心
联 系 人:齐经理
电 话:147****8899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与宿****中心
联 系 人:洪琼怀
电 话:0551-****0582、181****3811
3.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0551-****6744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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