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12日 15: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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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15:4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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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9680 |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1-****85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9680 | ||
项目概况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YQ-C2026-047
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总预算:85万元。(标段一:公务车维修服务,预算35万元;标段二:消防车维修服务,预算50万元。)
2. 最高限价:(1)本项目维修保养费用在采购人预算范围内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工时费:工时标准参照《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第2版)执行,工时单价以投标人投标承诺含税价格为准;(3)材料费:以维修零配件实际进货价格为基准,供应商自报材料进销差价率(%)。本项目材料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30%。材料进销差价率是指供应商在配件进货价格基础上加收的费率,计算公式为:零配件费用=零配件进货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
特别说明:进销差价率不是下浮率,而是在进货价基础上的加价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它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具备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仅投标段一供应商的可以不含)、小型车维修、电动汽车维修保养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或是打电话发邮件索要))和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8****@****.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U盘(与正本一致的投标文件)。
2、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应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未告知的,磋商当天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的,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失信行为登记。
4.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依据财库【2026】02号文):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营业执照、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付款证明、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11-****8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楼
联系方式:152****9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电 话: 152****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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