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队史馆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9月11日 16: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队史馆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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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 行政区域 | 西夏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6: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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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台(****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广场)。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平台(****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广场)。 | ||
| 预算金额 | ¥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2773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惟 联系方式:0951-***99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恒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银川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三层办公用房3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丽娜 联系方式:0951-***2773 |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队史馆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S(ZC)-20264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队史馆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794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②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③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1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执业证书、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广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设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宁夏恒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55****@****.com,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在“***网”发布。
3.本项目不是电子评标,需要提供纸质标书。
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工纪检科,联系电话0951-***9922。
注:请各***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邓惟 联系方式:0951-***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业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银川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三层办公用房3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丽娜 联系方式:0951-***2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
电 话: 0951-***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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