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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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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工程(经开区、明珠路段)及尾水(排河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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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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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330371-89-01-88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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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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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温州市公用佳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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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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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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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金岙村(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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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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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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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晓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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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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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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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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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工程(经开区、明珠路段)及尾水(排河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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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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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71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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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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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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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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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修改“编号A3300000090007101001001cq001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回复内容: 1、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接受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体现的 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业绩?答: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主动澄清”第一条修改。修改为“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接受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体现的 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业绩?答:见“编号A3300000090007101001001xg001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第二条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明确: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条资信标评审,“资信评审因素表”类似工程业绩备注第3点要求: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内容存在前后矛盾。 疑问:建议统一以“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为准?答:见“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主动澄清”第三条修改。修改为“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明确: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条资信标评审,“资信评审因素表”类似工程业绩备注第3点要求: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内容存在前后矛盾。 疑问:建议统一以“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为准?答:见“编号A3300000090007101001001xg001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第四条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详见澄清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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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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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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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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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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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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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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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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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21: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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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33/Qxr_JaEBLRKCxEZfM4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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