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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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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江淑路以西-风情大道)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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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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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330108-04-01-7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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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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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滨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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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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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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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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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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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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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泽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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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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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7****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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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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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江淑路以西-风情大道)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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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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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752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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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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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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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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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江淑路以西-风情大道)标段施工-招标补充(答疑)文件(一) 招标编号: A3300000090007523001001 各投标单位: 一、更正: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符合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第13条要求的”。 修正为: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符合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第11条要求的”。 2、①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 ②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评审: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5年及以上的得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1分若劣于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的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修正为:“项目管理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5年及以上的得0.2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0.5分,若劣于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的一个扣0.25分,扣完为止。” 二、提醒: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间收集的相关建议,对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所有涉及内容均以招标公告发布稿中上传的招标文件版本为准),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评分业绩证明材料及商务标评分相关内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预公示版: 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2、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3、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除项目负责人姓名外)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要求一致(即不允许变更)。】” 4、商务标评分:“商务标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5分)+商务总报价评分(60分)。” 招标文件正式发布版: 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备注: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工作范围、施工分工及对应合同金额),结算审核报告(体现实施金额及专业类型)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2、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工作范围、施工分工及对应合同金额),结算审核报告(体现实施金额及专业类型)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3、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备注: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除项目负责人姓名外)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要求一致(即不允许变更)。】” 4、商务标评分:“商务标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0分)+商务总报价评分(65分)”,取消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设置。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随补充文件同步更新,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未按照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以下空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江淑路以西-风情大道)标段施工-招标补充(答疑)文件(一) 招标编号: A3300000090007523001001 各投标单位: 一、更正: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符合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第13条要求的”。 修正为: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中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符合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第11条要求的”。 2、①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 ②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 (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评审: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5年及以上的得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1分若劣于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的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修正为:“项目管理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5年及以上的得0.2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0.5分,若劣于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的一个扣0.25分,扣完为止。” 二、提醒: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间收集的相关建议,对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所有涉及内容均以招标公告发布稿中上传的招标文件版本为准),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评分业绩证明材料及商务标评分相关内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预公示版: 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2、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3、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除项目负责人姓名外)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要求一致(即不允许变更)。】” 4、商务标评分:“商务标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5分)+商务总报价评分(60分)。” 招标文件正式发布版: 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备注: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工作范围、施工分工及对应合同金额),结算审核报告(体现实施金额及专业类型)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 2、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完成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工作范围、施工分工及对应合同金额),结算审核报告(体现实施金额及专业类型)等),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3、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备注: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范围内含桥梁或隧道工程的予以认可,不单独剔除桥梁、隧道专业合同金额,合同额按合同总金额认定;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发承包表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时间、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指标(除项目负责人姓名外)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如基坑深度)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竣工图等。若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要求一致(即不允许变更)。】” 4、商务标评分:“商务标评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0分)+商务总报价评分(65分)”,取消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设置。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随补充文件同步更新,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未按照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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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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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滨江)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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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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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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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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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7: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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