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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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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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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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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330000-04-01-44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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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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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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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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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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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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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路****号C座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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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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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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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3-****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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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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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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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机电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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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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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672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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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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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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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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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中原户名“****中心有限公司”修改为“****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修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二、回答投标人提问 1、建议招标负责人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答:以招标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返聘合同、退休证明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 答: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要求提供相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按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处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中原户名“****中心有限公司”修改为“****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修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二、回答投标人提问 1、建议招标负责人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答:以招标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返聘合同、退休证明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 答: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要求提供相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按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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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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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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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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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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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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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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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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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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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33/6pHYaqABMqitpwL5ZH7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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