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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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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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CQ002 |
挂牌价格 |
405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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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
[2026]2780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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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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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哈尔滨市 |
公告类别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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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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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外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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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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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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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街****号海富山水文园漫香林D6-1栋-1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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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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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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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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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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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MAC79WL05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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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洗烫服务;洗染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涤机械销售;图书出租;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消毒器械销售;医疗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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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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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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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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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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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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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
0.68 |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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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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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 |
0.35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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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哈尔滨汇圣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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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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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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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 |
13.57 |
0.5 |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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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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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63.19 |
2.34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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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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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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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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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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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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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3.57 |
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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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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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13.07 |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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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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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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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北京浩天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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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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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沿革情况: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02-16成立,位于****街****号海富山水文园漫香林D6-1栋-1层1号。 (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洗烫服务;洗染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涤机械销售;图书出租;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消毒器械销售;医疗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三)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 (四)转让后股权治理结构: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 新股东一 34% 新股东二 31%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 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1.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标的企业的权力机构,普通决议需经代表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特别决议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董事会。标的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中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 2 名候选人,34% 股权受让方提名2 名候选人,31% 股权受让方提名 1 名候选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建议由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最终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经营管理层。标的企业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本次股权转让范围以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金圆评报字(2026)第158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本次转让标的股权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0517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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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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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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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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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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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姜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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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68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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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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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44193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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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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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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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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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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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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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哈尔滨国瑞华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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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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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051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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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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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二、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以下简称“哈交所”)。 2、公司现有的债权债务、资产和全部业务合同均由转让后的公司继承。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企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4、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到哈交所指账户 。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6:00,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9、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三、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确认为受让方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受让条件的,经转让方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后,***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受让方须同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哈交所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款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收费标准: 1、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按成交额的1%比例向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按成交额的5%比例向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 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交所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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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受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存在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交易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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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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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4.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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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按要求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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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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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竞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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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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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信息公布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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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
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终止信息披露。 2、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1)若征集到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2)若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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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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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网***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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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自由报价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起,至2026年11月13日 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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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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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杜女士 |
电话 |
0451-****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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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兰先生 |
电话 |
18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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