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6-2027年供热期产出的脱硫石膏(单价)整体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SW223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1 |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的资产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履行完毕转让资产前置所需的所有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脱硫石膏转让单价:2.0元/吨,脱硫石膏总计约0.74万吨,具体吨数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存放地点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
标的名称 |
供热期产出的脱硫石膏(单价)整体转让 |
||||
|
转让底价 |
单价2.0元/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单价2.0元/吨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28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国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国威资评报字【2026】第044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国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国威资评报字【2026】第044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转让的标的为脱硫石膏,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无涉诉行为。 3、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完成标的交割前全部与其有关的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标的途经道路、标的存放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现场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自行考察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4、本次转让的脱硫石膏,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6、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脱硫石膏(固废)转让处置合同》,从2026年10月起,当月拉运完毕后,次月5日前对上个月数量进行核算,按转让方出具的《称重结果通知单》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的月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转让方出具《称重结果通知单》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的月结算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分批次向哈交所缴纳成交价款(实际称重量(吨)*成交单价(元/吨))及服务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拉运完毕为止。全部拉运完毕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最终的《结算确认单》。具体拉运时间以转让方生产需求为准。 7、受让方须在签订《脱硫石膏(固废)转让处置合同》当日向转让方指定账号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受让方无违约责任无息返还。 8、标的物为供热期间生产副产品,当前并无实物,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实际生产需要确保标的物及时对外拉运,具体拉运时间以转让方生产需求为准。 9、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0、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2367843XU 法定代表人:邢波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
|
交易条件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标的物转运、称重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脱硫石膏(固废)转让处置合同》,从2026年10月起,当月拉运完毕后,次月5日前对上个月数量进行核算,按转让方出具的《称重结果通知单》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的月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转让方出具《称重结果通知单》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的月结算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分批次向哈交所缴纳成交价款(实际称重量(吨)*成交单价(元/吨))及服务费,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拉运完毕为止。全部拉运完毕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最终的《结算确认单》。具体拉运时间以转让方生产需求为准。 5、标的物为供热期间生产副产品,当前并无实物,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实际生产需要确保标的物及时对外拉运,具体拉运时间以转让方生产需求为准。 6、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 7、相关及其他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脱硫石膏(固废)转让处置合同》为准。 |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2、受让方的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外运及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须供相应资质。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按照转让方提供的《关于华能供热产出的固体废物(脱硫石膏、颗粒渣、大渣)竞拍的说明》, 意向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9月16日9:00至2026年9月21日16:00(工作时间)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材料审核,须经转让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 地点通过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
|
交易须知 |
竞价规则 |
1、***网***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2、本项目竞价阶梯为脱硫石膏0.1元/吨 即增加一个竞价阶梯,脱硫石膏转让底价由2.0元/吨增长至 2+0.1=2.1元/吨; 增加两个竞价阶梯,脱硫石膏转让底价由2.0元/吨增长至 2+0.1*2=2.2元/吨; ... ... 以此类推。 3、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视为了解并同意上述竞价规则,不可因竞价规则对本项目提出任何质疑。 |
|||
|
报名时间 |
2026-09-16 09:00 至 2026-09-21 17: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网站(https://****.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 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需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1.0万元/标的 交纳截止时间:2026-09-22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二、保证金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部拉运完毕且缴纳完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后,可以办理保证金带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2、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扣除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0.1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 至 2026年09月22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00起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总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不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路****号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50****9008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晁女士,0451-****9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街****号 |
|
|
其他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31/mkSep6ABni4p5U9XNtO8.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