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908100632-252738
二、合同名称:密山市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230001-105845
四、项目名称:密山市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密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密山市密山镇铁西村
联系方式:176****7068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鸡西销售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路****号
联系方式:136****8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公务车辆加油折扣 | 3(月) | ¥8,820.00 | ¥26,460.00 | 1.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质量合格的油品,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2.入围供应商应确保其加油设备的计量准确性,加油机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 3.入围供应商应按框架协议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选定其为成交人的采购人签订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合同),***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填报相关加油成交内容及费用。 4.入围供应商从事加油服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合同金额: 26,4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10月08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铁西村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c4d904f4f01bd7d3f90f8df4411a650b.pdf
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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