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30321]YHCG[CS]20240006
二、合同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续签合同
三、项目编号:[230321]YHCG[CS]20240006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续签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鸡东县南华大街
联系方式:0467-***2814
供应商(乙方):****中心
地址:哈尔滨****大街****号****大厦
联系方式:0451-****62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 | 1(项) | ¥250,000.00 | ¥250,000.00 | 【无】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①乙方应派鉴定人员驻扎鸡西地区,且每项鉴定资质不少于两人(根据《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派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司法鉴定 事项职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②遇复杂案件需乙方到达现场协助甲方勘验现场的,鸡东镇范围内的事故,春、夏、秋季应在20分钟到达指定事故地点,冬季应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事故地点,超出鸡东镇范围内的春、夏、秋季应在30分钟到达指定事故地点,冬季应在40分钟内到达指定事故地点。 ③甲方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需乙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检验鉴定,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 验鉴定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书。 3、其他事项: 乙方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书如出现弄虚作假或颠覆性结论,造成当事人上访,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将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理,并与乙方解除合同。 |
合同金额: 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6日至2026年12月05日
履约地点:鸡东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 年锦融成合同.pdf
2026年锦融成续签合同.pdf
鸡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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