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年桥涵设备综合检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路****年桥涵设备综合检测评价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30325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303257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65.640000 | 258.3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编号:230301341714、有效期至2029年08月31日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交检公甲第009-2025号、有效期至2030-01-09 |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编号:211701070314、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2日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交检公甲第046-2025号、有效期至203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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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刘彦清、高级工程师、管理号20210S102117026。 | 李泽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4050202499。 | ||
| 业绩 | 1、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铁路大桥结构检测、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6日 2、沈丹下行线细河17号大桥结构安全性检测、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2022年6月15日 3、邯****中心年定期检测项目、邯****中心、2021年12月10日 4、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安宁物流园4座铁路桥梁及2座铁路隧道检测、天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1日 5、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境内公跨铁立交桥K7+450桥梁检测、迁安市交通运输总公司、2022年1月10日 6、邯****中心年定期检测项目三标段、邯****中心、2023年3月15日 7、2024年度天津港南疆铁路大桥常年检测项目、天津津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10日 8、新建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芒罕屯至乌兰浩特段工程桥梁检测、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2022年5月20日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21年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第1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 10、天津港南疆铁路大桥常年检测项目、天津津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4日 |
1、福州市琅岐闽江大桥2023年度定期检测项目、福州市琅岐路桥市政管理有限公司、2023.10.17 2、新朔铁路大准分公司大准线桥隧涵、路基检测服务、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2023.2.23 3、2024****城运集团公司白沙洲大桥和老月湖桥桥梁定期检测项目、****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7.1 4、铁路桥隧病害专项诊断咨询服务、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6.17 5、成渝线K147+823球溪河大桥、K170+323天马河大桥钢梁综合检测技术服务、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工务段、2024.5.13 6、****路****年桥梁鉴定检测服务、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2024.5.20 7、京广高铁郑州黄河公铁两用特大桥系杆拱检定、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5.5 8、新朔铁路线桥设施安全会诊(桥隧段)服务、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2022.11.11 9、2022年至2023年神朔线桥隧涵设备检测检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22.5.27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303257001 |
评标委员会共 3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罗德慧 电话:0471-***1784
邮箱:20****@****.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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