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零星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零星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30677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306771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339.190000 | 5546.10253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安许证字[2011]000625、2026年11月02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14018354、2028年12月22日 |
1、安全生产许可证、(辽)JZ安许证字[2005]001122、2029年01月15日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壹级、D121A00034、2027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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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梁旭升、一级注册建造师、晋114201920200044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晋建安B(2020)2015025 | 申学政、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辽114201320130567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辽建安B(2021)1101154 | ||
| 业绩 | 1、河北博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正丁烷、年产10万吨顺酐、年产9万吨1,4-丁二醇、年产6万吨聚丁二酸丁二醇酯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河北博航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6月10日 2、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高端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023年2月6日 3、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土建、安装工程四标段、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6日 4、包头化工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蔡二甲酸中试验证工程PC承包项目、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12日 5、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炼油3标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2021年9月15日 6、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年DMC一期工程、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9日 7、山东联盟化工40.60工程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28日 8、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新材料配套化工项目30万吨/年己二酸装置己二酸标段安装工程、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3月31日 9、高性能树脂项目一标段2*30万吨/年ABS装置及配套建安工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5月1日 |
1、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及其配套装置建设项目氨合成装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 2、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Nm³/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5日 3、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及其配套装置建设项目输煤装置建筑工程施工、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6月19日 4、2024年设备大检修和100万吨/年重交沥青等装置改造项目施工、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 5、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原料路线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净化、合成装置安装工程、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306771001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初文英 电话:0471-***1836
邮箱:20****@****.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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