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高新区卓越大街(雷达站-城南大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60818FJSZ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长春高新区卓越大街(雷达站-城南大路) 已由长高发改审字〔202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高新区卓越大街(雷达站-城南大路)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卓越大街(雷达站-城南大路)****城市主干路,暂定道路全长1027.474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甲方通知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21950659元 。
2.7计划工期: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07月30日,共计【27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城***网站***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3.3.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
3.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半年内(2026年03月至2026年08月)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
3.3.6其他要求说明:①“两场联动”公开项目: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项目。②“两场联动”***平台:***平台。③两场联动”公开人员(中标结果公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④“两场联动”相关要求:(1)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2)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如不可抗力、身体健康等;(3)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⑤更换要求:被更换的施工项目投标人(含入吉建筑业企业)的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至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4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施工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4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网”(****.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平台(网址https://www.****.jl.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平台:https://www.****.jl.c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jl.c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平台(https://www.****.jl.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人:温晓宁
电 话:0431-****90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系人:李迎
联系电话:0431-****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js****@****.com
地址:****街****号****大厦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60
邮箱:cc****@****.com
地址:****街****号
邮编:130022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jl.cn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jl.c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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