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路南延拓宽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城路南延拓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3004002260510) 已由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6〕38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城****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3.项目工程规模:****城路南延道路约7644.45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新建DN160-DN400PE***网约9911米,配套建设交通、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3004002260510002001 ****城路南延拓宽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工程规模】:****城路南延道路约7644.45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新建DN160-DN400PE***网约9911米,配套建设交通、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出具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各阶段现场验收及竣工验收和本工程有关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3004002260510002001 | ****城路南延拓宽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城路南延道路约7644.45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新建DN160-DN400PE***网约9911米,配套建设交通、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出具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各阶段现场验收及竣工验收和本工程有关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 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有效工程设计资质之一的,均符合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3年(2023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的设计服务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注: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且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各岗位资格要求如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市政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隧工程或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照明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照明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人员1人: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执业资格、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1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网***平台(https://****.gov.cn)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网(https://****.gov.cn)***平台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平台(https://****.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166****784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城乡建设局(****路****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8-***5102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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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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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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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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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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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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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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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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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明珠西侧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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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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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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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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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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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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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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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66****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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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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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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