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5578 |
|---|---|
| 项目名称 | (2026)3350吉林石化铁路运输部各类废旧金属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
| 挂牌价格 | 88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6-09-14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 2、竞买人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竞买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3、竞价成功后,要求签订合同、开具提货单据30日内买受人将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现场清洁。由于买受人原因超时没有签订合同、付清全款或完成货物拉运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4、合同签订后,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出现上述问题,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进行扣罚,履约保证金在****中心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5、部分废旧备件需要由买受人负责损毁后方可提货出厂。 6、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转让铁路运输部各类废旧金属的品质、完整程度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为准,按实物成批不检斤出售,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不能再次利用,部分配件必须破坏后方可出厂。 (4)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吉林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5)提供增值税发票(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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