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Y2026QD1000061 |
|---|---|
| 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路****号)1#楼待处置砂石料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城市建设局 |
| 标的名称 | null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6.3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Wed Oct 14 00:00:00 GMT+08:00 2026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标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步与转让方签订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合同内容 见附件 , 成交后按 公示 合同模版签署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时缴纳所有款项,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青岛产权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扣除其余竞价保证金作为赔偿后,重新挂牌 (青岛产权交易所可根据转让方单方申请,无需取得受让方同意下,完成上述扣费和重新挂牌流程)。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转让方的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予以赔偿。 2.受让方须按照成交价格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余款均缴纳至青岛产权交易所账户。 3.签订 合同 且 价款到位后,受让方同意 青岛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 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和 受让方应付全服交易 款项 和服务费后,把 全部 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评估报告》费用为 1000元。 5 .受让方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涉及标的装卸、加工、运输、场地租赁、平整复原及清运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 砂石运输须符合交通法规、公路运输、城市管理等 青岛市 政府相关 部门 规定,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道路、周边环境及其他损坏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7. 自 合同 签订之日起,标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移交后,受让方不得进行现场作业,并须自移交之日起 60个自然日 内完成标的清运、道路环境恢复等工作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511/GVQFOKEBni4p5U9XLf-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