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D320612030700007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高新控股集团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
2.3 建设内容:南通高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持有的全部资产的零星维修。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编制、构建筑物结构维修、防水渗漏维修、水电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围墙维修、路面维修、弱电智能化维修、绿化改造等零星工程修复及其它。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详见南通高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持有的全部资产及项目实施时现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98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2027-2028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为南通高新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持有的全部资产的零星维修。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编制、构建筑物结构维修、防水渗漏维修、水电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围墙维修、路面维修、弱电智能化维修等零星工程修复及其它。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单项工程工期要求:审核价10万以?维修(如少量漏点、部分设备损坏等)需在10个工作日内确保完工使用,审核价10万-30万以?维修(如墙窗渗漏、设备更换等)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完工使用,30万-50万以内维修(如屋面渗漏、管网暗挖等)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确保完工使用。属于紧急维修类项目的(如梅雨季节、甲方要求的重要项目),以甲方代表要求的工期为准,乙方应按项目需求无条件匹配相应人材机数量以满足维修改造时效性要求。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2028年12月31日前,工程累计审定价超过2.1.3合同估算价(含本数)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超出部分不计入工程累计审定价;截止2028年12月31日,若合同项下的工程累计审定价未达2.1.3合同估算价(含本数)时,招标人不予补足,到期即止。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审定价即招标单位的初审价*费率。
注:CA 系统开标一览表工期按700日历天填写。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年9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9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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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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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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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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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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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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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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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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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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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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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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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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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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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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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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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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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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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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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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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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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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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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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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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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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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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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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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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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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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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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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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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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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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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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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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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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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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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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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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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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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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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6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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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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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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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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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6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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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房建企业信用得分* 4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按信用分满分60%的比例计算信用分得分,即2.4分。 ③总承包特级资质及一级资质企业信用分得分计算后按70%计算(即房建企业信用得分*4%*70%)。 |
4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9 月 11 日17时00分至2026年 9 月 24 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9 月 24 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世纪大道
****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周先生、姜先生
电话:0513-****9069 电话:0513-****6409、180****3091
传真:0513-****9069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邮编:226300 传真:0513-****6409
电子邮箱: / 邮编:226300
电子邮箱:12****@****.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江海圆融汇1#楼13层
联系方式:0513-****9069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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