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工业控制区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进区工业控制区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区工业控制区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武发改复〔2026〕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恒磊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武进区工业控制区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进区前黄镇、湟里镇、洛阳镇、雪堰镇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网混接改造及缺陷修复,***网管径范围为DN300-DN1500,改造新建管道总长约11.116千米,浇筑、砌筑各类检查井973座;(2)浇筑各类砼排水渠道约7.759千米;(3)原各类管道树脂固化修复合计约254处;紫外光固化修复计约4.966千米;各类管道疏通计约8.797千米;(4)污水提升泵站2座;雨水收集设施13座;排口生态缓冲带3座;雨水净化湿地2个。
2.1.3合同估算价:9112.4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8.99万元;采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8203.46万元;暂列金额:8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72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42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2月0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7年04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05月31日
2.1.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武进区工业控制区排污口整治提升工程二标段(前黄镇、湟里镇、洛阳镇、雪堰镇)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勘察、施工图设计;专项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采购:本项目工程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③施工:本项目工程内***网、道路等;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b.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c.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②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5467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勘察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勘察设计费在53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勘察设计费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以较小值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4922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5467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或验收合格证明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勘察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勘察设计费在53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勘察设计费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以较小值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4922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或验收合格证明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4922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网)。时间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合同或验收合格证明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1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
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11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公告3.2中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采用评定分离)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时/分至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c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123。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网、***网、***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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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江苏恒磊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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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道****号(****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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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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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9-****6093 |
电话: |
0519-****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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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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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田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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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3000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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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31****@****.com |
邮编: |
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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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24****@****.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519-****2531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6093;联系地址:****道****号(****大厦)。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1660;联系地址:****大厦,异议邮箱:24****@****.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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