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城路与华美路交叉口增设信号灯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询价。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泸州市****城路与华美路交叉口增设信号灯项目。
(二)项目地点:康城路与华美路交叉口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康城路与华美路交叉口增设信号灯项目报价单)
(四)项目建设时限:10天
(五)缺陷责任期:三年。
(六)最高限价:63759.00元(大写:陆万叁仟柒佰伍拾玖元整)
(七)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报价,如因施工环境过于复杂导致工程量增加,交管支队不再进行工程量变更,所有增加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二、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询价公告时间为2026年9 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上午10时止。请有意参将本项目询价竞争的申请人将投标文****楼会议室;如有不清楚请咨询指挥调度大队。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36****66;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5)询价公告要求需提供的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询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文件每页以及密封袋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
六、开标地点:泸州****楼****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10时止
2026年9月4日
康城路与华美路交叉路口增设信号灯项目报价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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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82/kAV-a6ABLRKCxEZfr1Y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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