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 本次招标仅面向小微企业发包
(其中属于大、中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中企业、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小微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原则 上勾选此项。)” 现修改为“ ? 本次招标仅面向小微企业
发包(其中属于大、中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中企业、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小微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原则 上勾选此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
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专家评标费
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现修改为“ □ 不适合(自行招标)。
□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固定价格24320元收取。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2 业绩要求、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
表中企业业绩相关内容予以调整,取消企业业绩资格条件及企业业绩加分项,相应分值调整至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文本。
4、公平竞争审查表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08日09时10分,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及其他相关时间节点相应顺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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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82/k0EkiaABni4p5U9XL0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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