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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施工

21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常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 182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常州市
采购单位 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方式 0519-****0861
更多联系方式 0519-****0869 0519-****3393
代理机构 常州阳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刘工 0519-****086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B3204011839000240003001

1.招标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编号为:常天发改[2026]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城乡建设局(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阳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天宁区道路微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涉及锦绣路与健身北路交叉口、龙城大道与永宁北路交叉口、关河东路小东门地道口等3处。

2.3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及市政附属设施迁改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一)锦绣路与健身北路交叉口:1.道路改造。原路挖除面积340平方米,车行道改造面积17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70平方米,同步实施侧平石长度240米,按道路改造长度新增标线;2.附属设施迁改。(二)龙城大道与永宁北路交叉口:1.道路改造。原路挖除面积1240平方米,车行道改造面积44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800平方米,同步实施侧平石长度460米,按道路改造长度新增标线;2.附属设施迁改。(三)关河东路小东门地道口:原中央分隔带挖除面积120平方米,车行道改造面积120平方米,按道路改造长度新增标线。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18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0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 自 2024 年 9 月 8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2025 年 9 月 8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综合评估法 口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 月08 日/ 时/ 分至2026年09 月21 日09时3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http://****.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 月21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2-****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阳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场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陆工

电话:0519-****0861 电话:0519-****6899

传真:/ 传真:/

邮编:213000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11****@****.com 电子邮箱:51****@****.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9-****2091

10.3 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0861,地址:江苏****路****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6899,地址:****广场

异议邮箱: __****@****.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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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79/fkBagaABni4p5U9XMDz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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