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省道靖江段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名称) S232-ZM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32省道靖江段道路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靖发改审[2026]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 ****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S232-ZMSG 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S232北起靖泰交界、南至S356,全长13.65公里。
2.1.2 建设规模:在道路中分带布置双挑路灯,间距40米、沿线交叉的较大路口设置高杆灯,总投资1039.5万元
2.1.3 最高投标限价: 565 万元(暂定,最终以补遗书为准)
2.1.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12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即 S232-ZMSG 标段。工程内容包括:12米双臂路灯约269套、12米单臂路灯约74套、15米中杆灯约28套、路灯配电箱约12套、电缆、管道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1.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公路(或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包含照明专业工程在内的公路(或道路)综合性工程施工业绩,须明确注明合同内照明专业工程对应的分项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若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该项目业绩应当不予认可。根据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 号)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存在上述情况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1.3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企业)评定结果为C级及以上级别(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2)项目总工要求: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2)社保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或与退休人员签订了合法的聘用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社保缴纳(或签订了合法的聘用合同)承诺书。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员注册后,***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上传至“***平台”供投标人下载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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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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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23-****39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闻先生
地 址:靖江市晨阳社区南区22幢-9号
联系电话: 138****1110
10.其他
10.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的规定,进入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填报相关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应当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用承诺。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自主填报的业绩等信用信息,***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不能用于投标。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2 投标人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资格预审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10.3 ***网上预约,投标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6:0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7:30时。
(2)拟预约单位使用本单位CA登录“***平台(****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网上预约操作后,***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2430。
10.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系统确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 9:30时
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30时
10.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10.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0.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平台(****中心)”查看和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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