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江浦区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2026-QJP-XY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清江浦区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2026年清江浦区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施工图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淮安市****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QJP-XY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2.1.2建设规模:256乡道中分带增设一处开口及设置信号灯等附属设施,其他5处安全隐患点位增设信号灯、照明、标志、护栏等设施。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2026-QJP-XY标段。
2026-QJP-XY标段招标内容为信号灯、照明、标志、护栏等设施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试运行期15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内容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4)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2业绩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工程(或含有信号灯的工程,其中信号灯部分金额≥50万元,下同)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1.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工程(或含有信号灯的工程,其中信号灯部分金额≥50万元,下同)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工程(或含有信号灯的工程,其中信号灯部分金额≥50万元,下同)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5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中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中心
联系人:黄镭
电话:0517-****9737
地址:****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路****号
项目负责人/联 系 人:姜波
电 话:151****8999
电子邮箱:11****@****.com
行政监督: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517-83669168
地 址:****路****号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4时30分。
10.4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4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中心开标二室(****路****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5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10日。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给招标人和监理人审查。
8.7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淮安市****中心,使用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9月7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79/EgareqABLRKCxEZfY2S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