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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山路(江成路至苏通路)路面维修工程 JSZC-320693-TCZJ-T2026-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17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3-TCZJ-T2026-0015
项目名称:江山路(江成路至苏通路)路面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980920.35元,每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自身首轮报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江山路(江成路至苏通路)路面维修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自然人证明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须是竞谈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首次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响应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þ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þ企业近1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þ响应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条款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10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3 月11日(含)以来的2年内,依此类推。前款所称“近1年”、“近三个月”、“近五年”的定义与上同。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在本项目提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评审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评审结束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响应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9.供应商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成交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0.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1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cn)
五、开启
时间:2026-09-1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cn)“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谈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竞谈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竞谈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竞谈保证金执行。
2.项目竞谈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竞谈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竞谈经办人提出;对在“***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6.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肆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本(光盘)一份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海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马志刚
联系电话:198****1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广场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189****6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伟
电话:189****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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