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南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南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招标范围:清除危岩4785m³’、边坡整形6360m³、挡墙646m、***网10378.00m²、***网1821㎡、标志牌1块等;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南崩塌。
计划工期:工期: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27年 月 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南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中心网(https://****.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__****@****.com
邮寄地址: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6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19284820085
招标代理: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132****5567
电子邮箱:__****@****.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中心网(https://****.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3日
附件: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新)(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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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474/IkJqmqABni4p5U9Xev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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